摘要: 根據(jù)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印發(fā)的《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我市各級機關、參公機關(單位)及駐蘇省垂直管理機構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科員及其他相當 ...
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字樣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胺蚱薹志印薄ⅰ罢疹櫢改浮、“通過司法考試(A)”等信息,在報名系統(tǒng)內無對應項目,請?zhí)顚懺赱考生簡歷及其他說明信息]一欄。 報名表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審核人員僅針對身份證號、戶籍、考生身份、學歷、學位、專業(yè)、不得報考情形、回避關系等關鍵項目進行審核,沒有為考生校驗信息的職責,考生本人應充分了解招錄政策,并為自己所填內容負責。 資格初審時限為報名提交起48小時。未通過初審,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統(tǒng)認作重新報名。2月5日16:00起全省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即同步關閉報名窗口,無法更改信息或改報職位,僅可查詢初審結果。因此,請考生慎重選擇在2月3日16:00后提交報名。 6.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辦法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8年2月9日09:00-16:00 。 7.報名成功的人員,自行到報名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3月21日09:00至3月23日24:00;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lián)系市人事考試院(見公告內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并參加考試后,于2018年3月26日至27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到蘇州市人事考試院(東大街288號)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四、筆試 筆試分級分類進行,與A、B、C三類職位對應,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荚嚪秶浴督K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hrss.gov.cn)和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szrsks.com)查閱。 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00-16:30申論(A、B、C)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忌捎2018年4月中旬到下列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szrsks.com)。 五、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數(shù)3倍的數(shù)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境外學歷人員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5.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6.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符合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政策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委托招錄的省垂直管理機構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其市級主管機關組織并實施。 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發(fā)放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憑證。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以下網(wǎng)站公布: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szrsks.com)。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面試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其他職位,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面試結束后,先將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再乘以50%,與面試成績的5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占5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總成績高者;筆試總成績仍相同的,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 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情況(吳江區(qū)、各縣市的公布方式可自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攜帶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七、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政審) 1.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在面試前安排體能測評,參加比例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1987年2月6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執(zhí)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評標準;1987年2月5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執(zhí)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評標準。 2.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體能測評和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和人民警察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 八、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面試后,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不符合要求或放棄的不再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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