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工作需要,經周口商水縣委同意,周口商水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周口商水縣紀委、周口商水縣委組織部、周口商水縣委編辦、周口商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定公開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現(xiàn)制定如下實施 ...
根據工作需要,經周口商水縣委同意,周口商水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周口商水縣紀委、周口商水縣委組織部、周口商水縣委編辦、周口商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定公開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現(xiàn)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調計劃周口商水縣委巡察工作機構綜合業(yè)務類工作人員6名(以下簡稱“職位1”)。周口商水縣委巡察工作機構財務審計類工作人員3名(以下簡稱“職位2”)。 二、選調原則 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全縣在編在崗且已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科員以下公務員(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黨性觀念強,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道德品質端正,自律意識強,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公道正派,清正廉潔;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思想敏銳,熟悉黨務工作和政策法規(guī);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溝通協(xié)調能力;身體健康,勝任工作要求。 2.其他資格條件。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2013年6月30日前為國家公務員),基層招錄的公務員超過低服務年限;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與縣委巡察機構現(xiàn)職工作人員無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報考“職位1”,專業(yè)不限,須具有3年以上從事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黨政辦或政法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報考“職位2”,學歷須為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學、財政學專業(y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選調: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未滿低服務工作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條件的;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條件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個人自愿報名要經組織同意。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報名地點: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地點為縣委組織部干部科。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各職位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審查和推薦。報名者填寫《公開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貼照片),同時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榮譽證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吋紅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須和報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報名者由所在單位推薦,加蓋單位公章后和報名表、相關證件及復印件一并上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巡察辦共同進行資格審查。 3.各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名額。 4.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和法律法規(guī)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譁士甲C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各類擬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若比例內筆試成績后1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參加面試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面試確認。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報考者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資格確認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由主管部門發(fā)放面試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以上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將分別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三)加分因素 1.學歷加分。本科加0.5分,研究生加1分,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加1.5分。 2.近三年來考核等次加分。每一次加0.25分。 3.榮譽加分。獲得榮譽一次加0.75分,獲得省委省政府榮譽一次加0.5分,獲得市委市政府榮譽一次加0.25分,縣級榮譽不加分。同一榮譽按別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分。 4.工作年限加分。從事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黨政辦、政法、財務、審計工作經歷,六年以下每年加0.2分,六年以上的從第七年起每年加0.1分,高不超過2分。從事以上部門工作經歷的認定以組織人事部門的調動手續(xù)或任職文件為準。 5.參與巡察工作加分。每參加一批次加0.2分。6.以上加分均在考試總成績基礎上進行?荚嚭图臃趾蟮慕K得分將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四)考察根據考試和加分后的終得分,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比例內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筆試寫作成績高的,列入考察人選。主要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選調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核實報名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五)體檢根據考察結果,對擬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六)公示、試用與辦理手續(xù)綜合報考者考試和加分的終得分、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單位試用1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組織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轉任)手續(xù)。試用期間,不予提拔。 五、其他事項 1.嚴格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者所在單位必須具實推薦。凡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單位的推薦材料與實際有出入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2.空缺人員處理方式。若選調工作經過報名、單位推薦、資格審查、考試、加分、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后,選調人員出現(xiàn)空缺,按實際情況進行選調,不進行遞補。 3.嚴肅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一旦出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名人員更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4.河南商水官方微信平臺(hnsssx)、商水縣人民政府網(www.shangshui.gov.cn)為本次公開選調的工作平臺和宣傳網站。有關考試錄用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平臺和網站進行發(fā)布,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報考者在公開選調各環(huán)節(jié)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告知周口商水縣委組織部、周口商水縣委巡察辦,選調期間因無法聯(lián)系導致報考者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方案由周口商水縣委組織部、周口商水縣委巡察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394--5441083 0394--8708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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