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受蕪湖市住建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則(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 ...
因工作需要,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受蕪湖市住建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方式與信息發(fā)布方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招聘公告、取消核減延期崗位計劃數(shù)、筆試及面試成績、合成考試最終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各環(huán)節(jié)信息均會在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發(fā)布。 報名、筆試、面試工作由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資格審核、體檢、政審考察等工作由蕪湖市住建局組織。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名,詳見附件1:(崗位計劃表) 四、報考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規(guī)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崗位計劃表中年齡“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報名(網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點擊公告頁面右上角“去報名”)。請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手機端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嚴肅處理。 2.統(tǒng)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7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用人單位于2024年6月11日12:00前對考生報考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或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審查未通過的,只可修改或補充相關報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崗位提交1次,不得更換崗位,限在6月1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將不再受理。 4.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6月11日17:00前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經蕪湖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相關公告將于6月12日蕪湖人才網官網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12日9:00-12: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筆試準考證下載。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后,請關注蕪湖人才網,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fā)布。同時,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攔截短信。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考生自行下載的筆試準考證中詳細說明。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綜合素質及能力,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將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塊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請考生隨時關注。(請勿在“我的招考”頁面進行查詢) 2.資格復審 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資格復審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fā)布。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shù)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資格復審依據(jù)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等材料。 (1)2024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2024年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位和學歷認證材料的,可憑有關證件材料等辦理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者,須攜帶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代審人員的身份證原件。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復印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 (1)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需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tǒng)進行面試參加的確認并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公布,請及時關注后續(xù)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2)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shù),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考生所在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4.匯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上述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考生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在三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y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jù)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jù)《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蕪湖人才網、市住建局官網進行公示,按規(guī)定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jiān)察組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工資待遇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七、紀律要求 要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0553-5905148(市住建局) 監(jiān)督電話:0553-5905161(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jiān)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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