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機關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1名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崗位、數量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191名。其中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20名;涇縣公安局19名;績溪縣公安局52名 ...
根據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機關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91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191名。其中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20名;涇縣公安局19名;績溪縣公安局52名。具體崗位及相應條件見《宣城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 2023年宣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xls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工作責任心強,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生理缺陷、傳染性疾病、殘疾、紋身;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條件(詳見附件);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米; (七)宣城市戶籍或在招聘單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已經在公安機關工作的輔警。 8、2018年以來從公安機關離職的。 9、其他規(guī)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十)優(yōu)先錄用條件: 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院校類畢業(yè)生;烈士、因公犧牲人員、四級(含)以上因公致殘公職人員、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人員的配偶和子女報考輔警的;以及退役軍人曾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優(yōu)先錄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1、報考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0樓1006辦公室(宣州區(qū)鰲峰東路180號) ; 2、報考涇縣公安局:涇縣公安局四樓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謝園西路2號); 3、報考績溪縣公安局:績溪縣公安局三樓政治工作室(錦屏路16號)。 (三)報名材料: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退伍證明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張。現場需填寫《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涉及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內容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律法規(guī);時政以及個人寫作能力測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 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錄用計劃數,在同職位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測試標準: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職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測試成績得分高低排序)。體檢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者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饔晒矙C關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 體檢與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宣城市公安局網站公示3天。 十、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一、簽約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二、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的崗位條件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解釋。 2、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3、報考人員須持續(xù)關注宣城市公安局網站,查看相關公示等內容。凡因不及時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負。 4、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5、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咨詢服務電話: 報考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0563-3373067 (宣州分局政工室); 報考涇縣公安局:0563-5101810轉3626(涇縣公安局), 0563-5102637(涇縣人社局); 報考績溪縣公安局:0563-8152860轉3811或3813(績溪縣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63-3372353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隊;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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