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jù)《2021年度蕪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搭建省平臺)》等規(guī)定,現(xiàn)將2021年度蕪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搭建省平臺)面試人選及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從 ...
根據(jù)《2021年度蕪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搭建省平臺)》等規(guī)定,現(xiàn)將2021年度蕪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搭建省平臺)面試人選及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選確定 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與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 時間:11月14日(星期天)08:30—15:00。 2. 地點:蕪湖市人事考試院(地址:蕪湖市市民服務中心,鳩江區(qū)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3樓)。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任免機關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黨組(黨委)公章的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以選調生身份報考的,還需提供選調生身份證明材料。 4.本人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證明材料。 6.本人在本級機關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選調生還需提供基層鍛煉的證明材料。 7.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等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證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進行核驗。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70元/人,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4.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后如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遞補工作另行通知。 5.報考人員因故無法親自到現(xiàn)場辦理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和報考人員上述相關證件及授權委托書辦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凡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被委托人,需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主動接受測溫,并出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顯示近14天內從中、高風險地區(qū)來(返)蕪的報考人員、被委托人,應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與手機APP查詢均可),核查合格方可進行資格復審】。 2.有咳嗽發(fā)熱等癥狀的考生本人不得參加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辦理相關資格復審工作。 3.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人事考試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請面試人員密切關注蕪湖先鋒網(wǎng),后續(xù)的資格復審遞補、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均在此網(wǎng)站發(fā)布。遴選考試期間,請報考人員保持通信暢通。 咨詢電話:0553-3991125
2021年度蕪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搭建省平臺)面試人選.xls
中共蕪湖市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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