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安徽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結合鳳陽縣人 ...
為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安徽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結合鳳陽縣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實際需要,經(jīng)鳳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任第二批人民陪審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本次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72名。 二、資格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年滿二十八周歲; 3. 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 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 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公職的; 3. 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4. 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5. 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 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方式 1. 隨機抽選:鳳陽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從轄區(qū)內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shù)五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并采集候選人信息,建立隨機抽選候選人信息庫。 2.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公民,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司法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鳳陽縣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網(wǎng)上公告附件可下載)。 3. 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推薦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的須征得公民本人同意。被推薦人需填寫《鳳陽縣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單位或基層組織出具推薦意見(網(wǎng)上公告附件可下載)。 縣司法局登記匯總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候選人信息,建立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候選人信息庫。 四、報名方式 1. 報名條件及推薦所需材料 (1)《鳳陽縣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或《鳳陽縣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一份,同時提交電子版表格(表格從公告附件下載)。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原件用于現(xiàn)場報名審查,復印件存檔備用。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用于現(xiàn)場審查,復印件存檔備用。 (4)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張及電子版。電子版照片司法所存檔備用,紙制照片填表人粘貼到表格處。 2. 個人報名及推薦報名時間 2021年1月26日 至2021年2日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春節(jié)假期報名時間順延5個工作日至3月3日)。 3. 報名地點:全縣16個司法所。 府城司法所咨詢電話:2223780 臨淮關司法所咨詢電話:6692148 板橋司法所咨詢電話:6653148 大溪河司法所咨詢電話:6466148 小溪河司法所咨詢電話:6496148 黃灣司法所咨詢電話:6501148 棗巷司法所咨詢電話:6121148 紅心司法所咨詢電話:6365148 總鋪司法所咨詢電話:6513148 殷澗司法所咨詢電話:6711148 劉府司法所咨詢電話:2212203 官塘司法所咨詢電話:6563148 武店司法所咨詢電話:2212379 西泉司法所咨詢電話:6565148 大廟司法所咨詢電話:6101148 小崗村司法所咨詢電話:6519148 4. 鳳陽縣司法局咨詢電話:鳳陽縣司法局法治促進股2227515,司法局聯(lián)系人:王艷13721016697。 五、資格審查 鳳陽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對隨機抽取的居民、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根據(jù)需要走訪調查和征求意見,確定人民陪審員人選。 六、社會公示 鳳陽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提請任命 根據(jù)資格審查和公示結果,由鳳陽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鳳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任期為5年,一般不得連任。 八、通知公告 鳳陽縣人民法院會同縣司法局將任命決定通知人民陪審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人民團體,并將任命名單通報公安機關,同時向社會公告。 九、就職宣誓 經(jīng)鳳陽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人民陪審員,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宣誓儀式由鳳陽縣人民法院會同縣司法局組織。 十、權利和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受法律保護。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人民陪審員應當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人民陪審員的回避,適用審判人員回避的法律規(guī)定。 人民陪審員應當按照要求參加培訓。培訓、考核、獎懲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鳳陽縣人民法院會同縣司法局負責。 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應當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補助。 十一、紀律規(guī)定 人民陪審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jīng)鳳陽縣人民法院會同縣司法局查證屬實的,由法院院長提請鳳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其人民陪審員職務: 1. 本人因正當理由申請辭去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2. 具有本公告第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3. 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審判活動,影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的; 4. 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及相關規(guī)定,徇私舞弊,造成錯誤裁判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人民陪審員有前款第3項、第4項所列行為的,可以采取通知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或在轄區(qū)范圍內公開通報等方式予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發(fā)布公告期三十日,公告未盡事宜,由鳳陽縣司法局、鳳陽縣人民法院、鳳陽縣公安局解釋。 鳳陽司法局 鳳陽縣人民法院 鳳陽縣公安局 2021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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