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蕪湖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jù)《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蕪湖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弧①Y格復審時間 ...
2019蕪湖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jù)《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蕪湖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7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地址:鳩江區(qū)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3樓)。 三、資格復審材料(考生須知) 1、資格復審對象 本通知資格復審對象為報考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入圍面試(附件)的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可進行面試確認,領取面試通知書。 2、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證書與證明等材料: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二份留存),筆試準考證(復印件一份留存)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復印件二份留存),請自行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端口打印。 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辦理資格復審(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一份留存)。非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開具的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yè)院校、系、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yè)等事項(證明原件留存)。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忌傻卿浗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留存)。 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2)考錄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書面證明材料原件留下存)。 (3)考錄職位有工作經(jīng)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工作單位簽章)(書面證明材料原件留存);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原件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留存)。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原件留存)。 (4)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以下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服務證書復印件一份留存);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特崗教師”證書和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留存);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服務證和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留存)。 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或(主管部門簽章的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一份留存)。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原件留存,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 如安徽籍考生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考錄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留存)。 2019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無法提供服務證原件的,應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服務協(xié)議或合同等(證明材料原件、服務協(xié)議或合同復印件一份留存),提供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5)原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離職人員身份報考的(含辭職、取消錄用等),須提供截至報名時,本人在機關工作和離職年限累計已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原單位證明材料、同意辭職批復或取消錄用決定等)。 (6)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guī)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留存)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須提供復印件。考生不得偽造、變更材料內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錄資格。 3、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另行通知。 4、有關費用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辦理繳納面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每人70元)。 四、面試時間、地點 請考生及時關注蕪湖先鋒網(wǎng)通知公告欄,獲取領取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書面告知。 請考生及時關注蕪湖先鋒網(wǎng)并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請考生密切關注蕪湖先鋒網(wǎng),后續(xù)的資格復審遞補、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相關信息均在此網(wǎng)站發(fā)布。 2、考試錄用期間請考生保持通信暢通。 附件:蕪湖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非警察職位入圍面試考生名單 蕪湖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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