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組通〔2019〕4號)和《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 ...
根據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組通〔2019〕4號)和《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錄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F將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予以公告。 報考市級機關、崇川區(qū)、港閘區(qū)、通州灣示范區(qū)、省監(jiān)獄管理機關駐通機構職位考生的體檢由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報考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海門市、啟東市、通州區(qū)的考生,由所屬縣(市、區(qū))公務員局組織實施,具體事項詳見當地公告。
南通市公務員局 2019年5月14日 |